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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安防资质认证
一、申请流程
1、网上提交申请
2、受理申请
3、市公安厅审核
4、省公安厅审核
5、通知取证
6、验原件取证
7、网上公示
二、申请对象
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从业单位。
三、申办条件
1、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,不少于30平方米;
2、有工商营业执照;
3、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4、有设计、施工、调试及维修设备;
5、有完备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、维修服务措施;
6、有完备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制度;
7、遵守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;
8、无违法、违规经营行为。
四、等级条件
1、三级资格条件
(1)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300万元(含)以上;
(2)高级工程师1人、工程师2人、其他技术人员2人;
(3)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(含)以上。
2、未定级资格条件
(1)工程师3人、其他技术人员2人;
(2)注册资金人民币25万元(含)以上。
五、申请资料
1、企业营业执照
2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
3、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学历证书、劳动合同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主要系统设备、检验仪器明细表;
5、系统质量管理制度;
6、系统维护与维护保养服务措施;
7、技防系统业绩报告,包括合同、系统决算清单(含发票)、验收报告复印件,其中三十万元(含)以上或二级风险(含)以上的技防系统需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(初次领取未等级《资格证》的不需提供技防工程业绩报告)。
六、《资格证》换发及晋、降级
1、持证单位领取《资格证》一年后,达到高一级资质条件的,可申请晋级。
2、领取《资格证》两年内,一级资格单位技防系统业绩总额达到600万元以上、二级资格单位技防系统业绩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、三级资格单位技防系统业绩总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的(即业绩总额要求减半),持证单位应在期满前三十天内提交换证申请材料。换证条件、程序与首次申办相同(业绩总额要求减半除外),期满不换证的,其《资格证》自行作废。未达到上述业绩要求的,资格等级降一级。
3、未定级资格单位,领取《资格证》两年内无任何技防系统业绩的,取消其未定级《资格证》,一年内不予重办。
七、技防系统承接权限
1、持三级《资格证》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(含)以下或三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;
2、持未定级《资格证》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50万元人民币(含)以下或四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。
八、申请时间
常年申请
九、受理部门
广东省公安厅-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
十、办理周期
自资料上报系统45个工作日
十一、有效期
二年
十二、资质信息及样板
两年到期,换证需提前一个月办理。